小丁从梅先生处租住一套一居室,押金为3000元。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小丁电话告知梅先生不再续租。合同到期日当晚,双方查房验物,小李归还钥匙和水电卡并搬出,但双方未制作书面交接手续且未查询水、电、气表并结清成本。因梅先生在其退租半年后一直拒退押金,小丁将之诉至法院。庭审中,梅先生称,不退押金缘由有三,其一,小丁退房时未结清水、电、燃气费;其二,小丁租住期间致使浴室木门损毁,修理费应从押金中扣除;其三,小丁退租时未清理室内卫生,致使其因清理房子支出卫生费。小丁赞同从押金中扣除水电燃气、卫生费,但因双方交接房子时梅先生未就房子及物品提出异议,现退房半年后提出浴室木门损毁,其不认同,且因浴室未安装浴帘,水长期溅到门上致使木门表皮翘起属正常损耗。经本院调解,小丁赞同扣除一千元以了结纠纷,终梅先生向其退还二千元。
退房手续了解押金水电避后患
法官说法: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押金退还发生纠纷在出租合同到期后非常容易见到。出租人不退还押金的原因一般是梅先生提到的哪几个方面,为了防止押金纠纷,有以下几个方面建议:
1、交接房子时履行交接手续;2、承租人在出租期间应合理用房子,不按性质和作用与功效用房子及物品导致损毁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承租人在出租期间如发现房子及室内物品损毁的,应准时告知出租人并公告其修理;4、承租人在出租期间如需安装附属设施等,应征得出租人赞同;5、承租人在筹备退租时应主动结清由其负担的各项成本;6、承租人退租时应清理房子卫生,将房子尽量恢复至收房时的情况。
法官提出建议:将房子委托有信誉保证的大中介公司出租;出租期间,房主应知道、核实承租人信息,按期联系中介、查询房子,以学会房子出租状况。
除此之外,房主还可能将房子委托中介(或公司或个人)出租的状况,但委托不善可能会更糟心。这种出租方法中,房主总是对房子疏于管理,而房子大多被中介加建隔断后进行群租,不只破坏了房子原有结构,还会因安全隐患给房主带来额外的麻烦。